已明确!2022年安全部门做什么?谁再把责任全部推给安全部门,就追究谁的责任!

2022年,谁再把安全责任全部推给安全部门,就追究谁的责任!

 

应急管理部官方消息:去年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介绍,

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原则写入法律,

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

 

这“三个必须”的原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考察中石化黄岛经济开发区

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现场时首先提出的。 

 

第一,明确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明确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原则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防止部门之间因为相互推责而形成的安全监管盲区。 

 

第三,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你分管的业务

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

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同时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管生产的是要负责任的。 

比如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对分管领域的安全要负责任。

下属企业里面,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导致的事故

这个副职是要负责任的。比如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

如果下属企业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是要承担责任的。

当然,职能部门之间也要相互配合协作,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规定,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

这样才能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让部门之间既责任清晰,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的合力。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9月1日生效。

新安法的发布标志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安全不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

 

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将第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增加“三个必须”原则: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让我们再看看以往的案例:简直令人惊诧!

安全科长因对新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被追责!

2020年3月3日11时10分左右,山东临沂福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德化工)

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2020年3月3日7时55分左右,福德化工车间主任张义明未按照

法律法规规定填写动火作业票证并经公司批准,就安排张学智和肖云亮对罐区北侧

4个储罐进行加装铭牌支架焊接作业。11时09分41秒,事故储罐发生爆炸,

致罐体整体飞起数米后落至防火堤东南角,并起火燃烧,

事故导致张学智当场死亡,肖云亮重伤。

 

企业复工前将配套的罐区内生产设施恢复正常,管道内残余的八碳烯

与罐内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企业违章指挥,福德化工电焊工张学智

入厂时间短,在不熟悉工作环境的情况下,对事故储罐进行加装化学品铭牌

支架焊接作业时,违章作业持续焊接导致事故储罐罐壁局部高温,

引起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发生爆炸,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牛xx,福德化工安全科长,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

对新入厂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追刑责。

案例二:2019年10月31日16时05分许,江苏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江苏凯隆铝业

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在铝棒铸造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 817.1万元。近期,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直接原因:

在浇铸过程中,工人为加快铸造进度擅自调快铸造底座下降速度、

错误操作调小了结晶器冷却水流量,结晶器中的铝液尚未结晶就被拉出,

导致铝棒拉漏,铝液大量泄漏至冷却水井中,冷却水瞬间汽化,体积急剧膨胀产生爆炸。

 

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安全员,负责凯隆公司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

周培军疏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组织、参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

完善,疏于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三:2019年8月28日9时25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二里岗办事处未来路

与凤凰路交叉口西南角的中博集团一施工工地,

在塔吊顶升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451万元。近日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王xx,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中原分公司中博项目安全员

因项目B地块南院的安全员请假、8月26至28日王海涛被临时由北院调至南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8月28日,在塔吊顶升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

未及时发现、阻止胜富劳务公司木工进入顶升作业控制范围,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2019年9月30日,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经管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执行遽捕

(郑公二里(治)捕字〔2019〕10174号),羁押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案例四:2019年3月7日上午10时53分许,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

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部分设备损坏和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约842万元。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神华公司合成二线为了提高原料利用效率,

在没有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的情况下,利用现有的谷氨酰胺生产线上的不锈钢浓缩罐,

并参照谷氨酰胺生产过程的浓缩工艺对阿昔莫司合成母液进行浓缩,

浓缩岗位当班操作人员浓缩阿昔莫司合成母液过程中,浓缩时间过长,

使罐内物料(包括阿昔莫司、阿昔莫司合成原料5-甲基吡嗪-2-羧酸和双氧水等)

温度、浓度升高,产生激烈化学反应,引发爆炸。

吴德宁,中共党员,神华公司专职安全员,没有及时发现本单位未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没有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日常检查不到位,

未及时发现职工未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

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对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四起是典型的因为不到位被追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只要出了事故,

“不到位、不及时”等描述总能给安全管理人员定个罪,难逃背锅的结局。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将改变这一现状。

 

再看看现在的案例

无人伤亡!分管设备副总、生产技术部经理、设备部经理等4人被追刑责。

 

2021年7月16日,从宁波市应急管理局获悉,

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宁波“5·6”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已于今日公布。

调查组建议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分别是:

靳首相,科元公司分管设备副总经理。其安全生产责任履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章斌,科元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技术部经理。

在明知无苯塔系统开停工方案的情况下,对未经安全条件确认就投入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制止;

在事故调查期间,参与伪造《ER26201/ER26202管束更换停工方案》。

其安全生产责任履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议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陶惺,科元公司设备部经理。其安全生产责任履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崔金昌,科元公司设备检修队维修班组长。其安全生产责任履职不到位,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员仅行政处罚:同时建议给予科元公司总经理瞿滨、科元公司设备部专职安管员刘红军行政处罚。

此外,相关企业和单位也被给予行政处罚或处理。

借这个条幅,我要为背锅的安全同行们说句公道话:“拿扳手拧螺丝、拿铁锨锄土”的人有没有尽到安全责任?

第一,它表明了“安全是干出来的,不是管出来的。

只有“拿扳手拧螺丝,拿铁锨锄土”的那些动手干活的人真正重视安全,

提高安全技能,增强安全意识了,企业才能实现真正的安全。

安全管理人员不可能一刻不离地盯住现场作业的每个人,只靠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督促、严盯死守是管不好安全的。

 

第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在这里我把这句话改为“管专业必须管安全。

管安全,说起来好像很简单,就像是知道“高处作业要挂安全带”这么简单。

其实安全涉及生产过程的方方面面,电气作业、机械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脚手架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防火防爆、粉尘防爆、危险化学品、

建筑施工等等,一个安全员可能样样精通吗?

 

记得有人曾说:“有骨科专家、耳鼻喉科专家,但从来没有医生专家。”

同样的,有电气专家,有机械专家,而没有谁敢说是自己是安全专家。

所以,你是拧螺丝的,那你肯定比安全员更了解拧螺丝的安全风险;

你是搞电气的,你肯定比安全员更知道电气设备哪里有缺陷、有什么风险,以及采取何种措施避免。

 

人的不安全行为很大程度上存在不可控风险。以上面的事故为例,在浇铸过程中,

工人为加快铸造进度擅自调快铸造底座下降速度、错误操作调小了结晶器冷却水流量,

结晶器中的铝液尚未结晶就被拉出,导致铝棒拉漏,铝液大量泄漏至冷却水井中,

冷却水瞬间汽化,体积急剧膨胀产生爆炸。

 

擅自一词用的很有深意,什么是擅自?规程要求你不能这么做,你擅自做了。

培训强调了不能这么做,你擅自做了。出了事故能怨谁?

从事故调查报告看追责原因为:疏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这说明只要出了事故,这个套话均能适用。安全员总免不了背锅。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相关企业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法律的出发点原本是想让企业有一个专业部门来统筹、培训、监督、

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真证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可社会和人性的复杂根本让你措手不及。

我们的管理决策者虽然多是业务高手、谈判高手或资源整合高手,

但大都未接受系统的安全生产理论培训,也缺乏实践。所以,总是习惯性将安全管理都当成是安全部门的事。

 

当我们把原本属于全社会、全行业、全流程、全员都必须参与并为之负责的安全,

过度集中到某个部门、某个机构、某个人时,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隐患。

近些年高层出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方针和原则。

可国人最擅长的就是扯皮,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如果我们都管好安全了,

那还要你们干嘛?”这句话显然足以列入世界工业文明史幼稚问题排行榜的TOP10!

 

成熟的国际化企业,招聘的安全人都称之为专家(Specialist)或顾问(Consultant ),

而我们却叫“安全员”。

很多企业推崇和学习杜邦的安全管理,可人家在1818年因为重大事故就决定

“不再让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而是各级管理者负责安全”,200年过去了,我们竟然连皮毛都没学到!

 

一直没弄明白,安全员到底是一个职务名称,还是一个职业名称,还是一个行业名称,

或者说只是一个岗位名称或工种。因为你会发现,“安全员”似乎必须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很难定位。

 

一、需要对生产非常了解,从而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分析和辨识。

二、他需要对设备非常熟悉,熟知各类设备的危险部位及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他需要对安全法规和标准非常熟悉,以便在工作中充分应用。

四、他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分身”及“瞬移“能力,以便同时出现在所有危险性作业地点进行旁站监护。

五、政治站位必须高。所有人都可以为了钱才去拼命,安全员必须具有“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F的心”。

 

盘点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上的痛点

痛点一:安全管理人员疲于应付应对

1、企业生产作业场所多、安全风险高、安全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晰,安全管理人员疲于应付;

2、企业各级安全检查频繁,安全管理人员疲于应对;

3、各种体系泛滥,安全资料层出不穷,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时间扮演着文秘的角色。

综上,对于那些认认真真做事的安全人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

长此以往,踏实做事的安全人也开始人浮于事,随之而来的是“假”“大”“空”的泛滥。

痛点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实权

早前企业安全人员都被认为是闲散人员,惯例是把一些老弱病残之人放置在管理安全的位置上,

这给人产生安全人员闲散印象的根本原因;

这些人管起事来没有力度,说话没有份量,本身还要看领导眼色行事,

要让他在关键的时候站出来为安全把关也确实是为难了他们。

综上,一个单位一把手必需亲自抓安全,把安全队伍真正提升起来,才是根本之一。

 

痛点三:安全管理仅挂在嘴边

有的人搞安全管理十分“有经验”,别人花十分的努力去做的事情,

他只要几分钟就可以“做到”,这样的人往往是不做实事的,

就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就可以在领导面前或会上,把自己表现的完美无缺。

这样的人往往对安全管理的危害最大,他们不仅是起到掩盖事实的作用,

还给那些认真做事的人以心灵上打击,让本来就难于做好的事情更加难以去做,

如果听取汇报的领导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那就危险了。

综上,领导干部到下面去检查工作一定要深入实际,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很可取。

 

痛点四: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素养不足

打铁必需自身硬,别人才能对你心服口服、说话才有份量、措施才能落实、管理才能到位。

 

痛点五:企业安全管理无有效良方

安全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问,你必需对各个门类都有所了解,

而且还有自己的一技之长,必需是某门类的行家里手,这样说起话来才不至于是空话,

办起事来才不会落空,所采取的措施才能有效可靠;

另外,既是管理那就一定和人有关,和人有关的就得与人打交道,与人打交道是要有方式方法的,

安全管理有很大的成分是人的管理,管理不同的人就得有不同的方式方法。

 

痛点六: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普遍不高

很多企业的一线员工多数来自农村,昨天还在地里忙农活今天说不定就到厂里来当工人了,

从农民到工人这中间是有一个转变的过程的,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对工厂里的规章和制度是不了解的,

对国家法律也知之甚少,工作的需要不允许他们受到更多的教育和培训,

所以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感到很无助、很无奈。

如何提高他们的素质就要有一个教育培训的过程,

但由于人员流动性大的原因多数单位不去认真的去做教育和培训这件事,

这也就造成了个体素质提高的缓慢进程,这也是一个全民安全教育的一大问题。

 

痛点七:个别员工有恃无恐

我是流氓我怕谁”,这虽然是极少部分,但是影响大,“遇到这样的人要有一定的方式方法,

既不能硬碰也不能服软,要敢于管理、勇于管理、善于管理,遇到问题绕道走视而不见是大忌。

不光要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还得采用一定的方法让他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国有国法,厂有厂纪,总得要服从管理。

 

痛点八:安全管理没有良好的心态

既不能编造现实,也不能低人一等,在企业就应该在其位谋其政。

安全管理不能用来以权谋私,要是把个人的私利放在了第一位那就做不好安全管理工作,

也不能打击报复,不能因为别人违章了就借机报复别人;

管理工作不能让人对你心服口服那么管理工作也仅仅是浮在面子上的事情。

 

痛点九:职能部门与安全管理认知不足

企业生产部门、设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未深刻认识“一岗双责”的理念,

认为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培训、违章纠正等就应该是安全部门、

安全人员的事,甚至对负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不闻不问、避而远之。

 

痛点十:公司领导重视安全流于表面

很多公司的领导表面重视安全,但对安全生产投入遮遮掩掩,

对安全队伍培养和更新不闻不问,对安全工作部署走马观花,对安全会议形式大于内容,

对安全文件学习蜻蜓点水,对安全承诺践行不全面,对安全违章处罚仁慈不决断,

对安全工作落实用会议落实会议,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后仍然有恃无恐,不见棺材不落泪。

文章来源:EHS之家

创建时间:2022-03-0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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